关于高职院校报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委员会
苏高诊改〔2019〕1号
关于高职院校报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推进诊断与改进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7﹞20号)、深化推广2018年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改试点推进会会议成果,现要求我省高职院校结合推进会会议精神修改完善本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方案。省高职诊改专委会将依托专家库评议修订学校诊改方案,并在江苏高等教育网展示学校诊改工作经验、重要进展和成果成效。
请第二批20所试点院校(名单见附件)和非试点院校于1月25日前将本校诊改材料电子稿(Word版)发至诊改专委会邮箱(gjxh83302566@163.com)。联系人:江苏省高职诊改专委会秘书处 李旭海(电话0519-86332166,手机13601592569)、黄榕(电话025-83302566,手机13921428318)。
江苏省高职诊改专委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代章)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
附件:江苏第二批20所试点院校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序 号 | 院校名称 |
1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2 |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3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4 |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5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6 |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7 |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
8 |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
9 |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0 |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1 |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
12 |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13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14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15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16 |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17 | 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 |
18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19 | 泰州职业技术学院 |
20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盖章文件请下载:报送方案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