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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妇联:通过职教培养一批新型女农民

发布:2015-06-07 19:01分享:

 

 

   教育部和全国妇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妇联组织整合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村妇女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养新型女农民。
  《意见》提出,开展农村妇女中等职业教育。组织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农村适龄女青年、进城务工妇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各地可因地制宜开展学分制和学分银行制度试点。符合规定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和国家免学费政策。
  开展妇女大专学历教育。充分利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实施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中,加强对以女状元、女能手、女经纪人等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妇女开展大专学历教育。学生通过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组织的入学测试注册入学,不转户口,就近学习,学籍8年有效。
  开展农村妇女技能培训。着力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培训与推广,培养一大批农村女科技带头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女领办人和农产品流通女经纪人。着力开展适合妇女就业的家政、社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转移就业培训。组织女能人、女科技带头人、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返乡妇女等进行创业培训。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妇联组织加强合作,各负其责。要将妇女教育培训纳入当地政府总体规划。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政府为妇联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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