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的通知
苏高诊改〔2022〕1号
各相关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复核工作的通知》(苏高诊改〔2020〕1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高职院校诊改复核工作的通知》(苏高诊改〔2021〕2号)要求,我省全面启动了高职院校诊改复核工作,切实发挥诊改制度促进学校发展和质量保证的作用,有效提升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水平。
受江苏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和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委托,江苏省高职诊改专委会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对主动申请复核的院校开展调研、制定计划;通过专家网上复核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进行了复核。
按照《江苏省高职试点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高诊改〔2019〕5号)要求,经厅职业教育处同意和网上公示,现对我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向相关院校反馈诊改复核专家意见(见附件2)。
请相关院校根据诊改复核专家意见,进一步加强诊改制度建设,优化学校实施方案,建立常态化诊改运行机制,持续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提供典型经验和范式。
附件:1.江苏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
2.诊改复核专家组反馈意见(分送)
江苏省高职诊改专委会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代章)
附件1
江苏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
(截止 2022 年 1 月10 日)
序号 | 复核院校 | 结论 | 复核时间 |
1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0月25日—28日 |
2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1月8日—11日 |
3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有效 | 2021年11月15日—18日 |
4 |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1月29日-12月2日 |
5 |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2月6日-9日 |
6 |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2月7日-10日 |
7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有效 | 2021年12月7日-10日 |
8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2年1月4日-7日 |
盖章通知请下载://uploadfile/2022-01/202201191138093128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