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第十一批出版名单的通知
苏高教会〔2023〕3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相关研究会:
根据我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安排,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承接了2015-2021年间的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根据审定工作程序(详见附件1),在学校申请、专家审定、出版备案基础上,对出版(包括新编教材的出版和修订教材的再版,以下统称为出版)备案的立项建设教材进行了审定。经社会公示,现将第十一批通过审定并出版的234部重点教材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
根据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安排,立项建设的修订教材应于立项2年内实现出版、新编教材应于立项1年内实现出版,因2021年后未再开展重点教材的立项建设工作,学会将于2024年6月30日终止受理立项建设教材的审定申请,于2024年11月29日终止受理立项建设教材的出版备案。
因重点教材建设周期较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请教材推荐单位坚持立德树人、压实教材管理主体责任,对名单内的教材开展专项检查,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适用关。各高校对于立项建设的省重点教材要加强管理,重点支持,帮助正式出版,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应优先选用已出版的省重点教材,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立项重点教材审定工作程序//uploadfile/2023-12/2023121916014695677.pdf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第十一批出版名单//uploadfile/2023-12/2023121916020543384.pdf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