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5年江苏省本科高校“高质量数理类课程教材改革研究”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高教会〔2025〕41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本科高校“高质量数理类课程教材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5〕22号)文件精神,在各高校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评选出2025年江苏省本科高校“高质量数理类课程教材改革研究”专项课题40项,其中,重点课题10项、一般课题30项(含经费自筹5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一、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握教育强国内涵要求,聚焦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建设目标;注重数理基础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以人工智能赋能数理课程体系革新;支撑省内数理类优势学科与特色专业集群发展,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推进数理公共课、核心课教学模式创新,培育一批面向“十五五”的具有科学性、时代性和前沿性的优质教学成果,为江苏高等教育注入新内涵、提供新动能。
二、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苏高教会〔2025〕22号通知,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不包括经费自筹项目)。高等教育出版社按上述资助标准分两次汇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对公账户(立项公布后汇款立项金额的70%,结题验收后汇款剩余的30%),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课题所在单位酌情配套支持。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审定。不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三、结题鉴定
(一)鉴定结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见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结题过程主要包括:单位先行验收、结题材料提交至学会、学会秘书处受理、学会组织专家鉴定评审,共四个阶段。课题主持人须填写完成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并由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先行组织结题验收。经单位验收、审核后的结题材料,由课题主持人在学会课题平台(链接:https://gjxhktpt.mh.chaoxing.com)对应的专项课题模块中提交。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他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课题重大事项变更的制式表格可在学会课题平台或学会网站下载。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四、联系方式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电话:025-83302566,邮箱:gjxh83302566@163.com。
高等教育出版社联系人:赵韵,龚桂宝,张豪(联系方式见盖章版通知)
附件:
1.2025年江苏省本科高校“高质量数理类课程教材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uploadfile/2025-12/2025121210434061381.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uploadfile/2025-12/2025121210434788212.pdf
3.2025年江苏省本科高校“高质量数理类课程教材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uploadfile/2025-12/2025121210435665472.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5年12月10日




